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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为“晋江经验”立法

近日,备受关注的《泉州市传承弘扬创新发展“晋江经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泉州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下一步将报请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今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创新发展“晋江经验”历史性写入国家“十五五”规划纲要。“泉州作为‘晋江经验’的发源地,制定条例正当其时。”泉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介绍,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泉州实践的关键阶段,以立法形式传承弘扬、创新发展“晋江经验”,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推进泉州新一轮改革发展的时代需要,也是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

去年以来,在泉州市委领导下,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将传承弘扬创新发展“晋江经验”纳入年度立法计划,由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法工委和市发改委、市司法局以及高校专家、律师等组成立法专班,扎实推进立法工作,先后召开近50场座谈会、书面发函征求意见9轮,深入全市120余家企业调研论证,汇总梳理各方意见1000余条。同时,征求“晋江经验”的见证者、践行者、受益者——晋江市部分老领导、企业家代表的意见建议,提升立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泉州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负责人介绍,《条例》聚焦当前泉州民营经济发展的痛点堵点,创新以“正确处理好五大关系”为篇章结构,将“六个始终坚持”的核心要义融入具体条文,首次采用指引句的方式对相关章节进行概括,共七章五十六条,包括总则、资源要素配置、企业融通发展、产业科技创新、产城融合发展、政府服务保障、附则。

“《条例》突出精神传承、侨台优势、政企互动、实体经济、品牌战略等极富泉州特色的元素。”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表示,《条例》将“晋江经验”在长期传承发展中积累形成的坚守实体经济、良性政企互动、重视品牌建设、鼓励创新创造等成熟经验,以及一县一特色、园区标准化建设等实践成果予以固化、规范,为泉州在新征程上续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来源:泉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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